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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崇阳县“十四五”时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36661 文       号 : 崇发改字〔2021〕303号

发文机构: 崇阳县发改局 主题分类: 物价

名       称: 关于印发崇阳县“十四五”时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崇发改字〔2021303号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崇阳县“十四五”时期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和湖泊局、农业农村局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崇阳县“十四五”时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依照各自职责执行。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崇阳县财政局  

崇阳县水利局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日 


崇阳县“十四五”时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


“十四五”时期是十年改革目标全力推进、全面完成、验收见效的关键之年。根据省市发改、财政、水利、农业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崇阳县“十四五”时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请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执行。

一、改革工作任务

按照省级安排的改革实施计划和《崇阳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我县应逐步完成改革总面积25.4万亩。至目前,2019年已完成1.8万亩2020年已完成2.52万亩、2021年计划完成4.5万亩,剩余16.58万亩需要在2024年底完成,2025年全面落实改革验收和总结上报工作。

二、确保改革目标实现

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全面推进农业水价形成、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工程建设和管护、用水管理等各项机制建立,抢抓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长江流域农业节水减排项目等工程建设时机,充分利用相关项目资金,借力借势加快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计量实施建设。确保改革区“农业水价达到或分步达到运行成本水平、用水合作组织全覆盖、水权分配到户、用水按量收费、工程实施管护责任到人、奖补机制建立和奖补资金到位,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的改革目标。

三、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1262号)文件精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有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水利部门负责完善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及其供水计量设施,牵头负责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监管,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组建和发展,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用水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结合实际情况配套实用易行的计量设施,牵头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指导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和节水农业发展等工作。

四、“十四五”时期分年度工作安排

(一)2021年

1、完成本年度改革实施计划4.5万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2、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的通知》要求,建立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因地制宜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完成青山水库灌区、台山水库灌区、香石灌区、杨林桥水库灌区成本核算。(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发改局)

4、完善完成乡镇和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11月底前全县用水合作组织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2022年

1、完成本年度改革实施计划6.0万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2、完成年度验收任务。通过成立联合验收组、委托第三方等形式,组织对“十三五”时期和2021年度改革共完成的任务8.82万亩进行验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3、合理调整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青山水库灌区、台山水库灌区、香石灌区、杨林桥水库灌区骨干工程成本监审工作,合理调整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利局)

4、出台县级终端农业用水政府指导价。(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5、强化用水管理。严格落实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大中型灌区全部实行用水许可,并将用水总量逐级细化至乡镇,督促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将用水总量分解到村组、农户,明确农业初始水权。同时,根据当年水资源预测情况,做好农业水权的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三)2023年

1、完成本年度改革实施计划5.58万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2、完成年度验收任务。组织对2022年度改革完成的任务6.0万亩进行验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3、大力扶持用水合作组织。研究解决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面临的突出问题。引导协会规范发展,指导协会因地制宜创新工程实施管护模式,督导协会落实管护责任、降低管护成本、提升管护水平。进一步组织加强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的监管。(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4、强化改革考核“回头看”。(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2024年

1、完成本年度改革实施计划5.0万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2、完成年度验收任务。组织对2023年度改革完成的任务5.58万亩进行验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2025年

1、完成年度验收任务。组织对2024年度改革完成的任务5.0万亩进行验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2、全面落实改革省级验收和总结上报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各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保障国家水安全、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污染防治的高度,坚持高位推动、统筹谋划、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切实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扛在肩上、落在实处。

二是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形成改革合力。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充分利用相关项目和资金,借力借势加快推进改革,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凝聚改革共识。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通过新媒体、公众号、公开信、宣传图册、入户走访、集中宣讲等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和水情教育,营造改革氛围,提高农民有偿用水、节约用水意识。每年定期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乡镇水利站、村级水管员等开展改革培训,确保基层干部群众形成改革共识,掌握改革内容,促进改革落地见效。

附件: 崇阳县“十四五”时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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